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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在统计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黎新明同志在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组长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1 08:52:47

 

同志们:

    这次全省统计局纪检组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总结交流2005年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分析当前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安排布置2006年纪检监察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2005年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回顾

    2005年,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统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统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

    第一,统计系统行风建设明显改善。为搞好统计系统行风建设,2005年2月,我们召开了全省市州统计局纪检组长工作会议,对统计系统行风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在这次会议上,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通过分析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及规律,探讨《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与各项措施的辩证关系,提出了严格教育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严格纪律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严格制度做到工作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三大任务"。一年来,全省各级统计局纪检监察部门,紧紧围绕这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统一思想,整合了力量,上下联动,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三大任务"落到实处,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统计系统的行风建设。

    第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制度保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是营造良好统计工作环境的有效途经。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围绕四个"层层落实",积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层层落实"责任状"签订工作。通过明确"一把手"的职责,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的分解工作。比如说,省统计局就根据省委要求和局领导工作分工,制定了《省统计局党组及其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工作任务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人,把责任明确到每一环节,与此同时,重申了"领导团队"每一个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为全局的党风政风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三是层层落实督办督促工作。在省局,我们为每个处室配备了兼职纪检监察员,通过不定期召开兼职纪检监察员会议、经常开展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经验交流、抓住问题苗头开展有针对性教育等措施,使省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不走过场,落在实处。四是层层落实考核测评工作。定期考核测评是检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的有效举措。为此,省局每年都要采用抽查的方式,对部分处室、重点环节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测评。通过测评,以点带面,从而达到制度保障、全面落实、警钟长鸣的效果。从检查测评的情况看,各单位都较好地做到了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既保证了业务工作的完成,更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高效运转,受到干部群众广泛好评。

    第三,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在省局机关层面,我们组织干部特别是副处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及时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文件,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学习内容一项不少,参学人员一个不漏,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深入人心。在全省统计系统这个层面,我们及时召开全省市州统计局纪检组长工作会议,在认真学习好上级精神的同时,由省局纪检组和监察室的同志分别找市州纪检组长谈话,从而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监督的工作机制和防范机制。在媒体宣传层面,我们借用局内外网络平台,开设了"纪检监察专栏",设立了"廉政在统计"、"警钟长鸣"、"规章制度"、"经验交流"等栏目,通过及时地政策宣传和大量的案例教育,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方面,我们着手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不许"跑官要官",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二是把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制度措施,确保了宏观大数的真实准确;三是组织开展了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对奢侈浪费、收受礼品礼金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工资以外收入进行严格监控;四是强化廉政考核,把述廉纳入处级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范畴,确保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深化。2005年,省统计局紧紧围绕第一要务,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为服务湖南社会经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一年来,我们先后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公务员录用、职称评定、困难补助、机关处室捆绑经费预算及开支情况、机关干部关心的其他重大事项及办事结果等工作实行公开办理;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对吸纳预备党员、党员转正、重要会议进行公示,对包括先进性教育在内的党内重大活动进行全程报道,接受群众监督;推行统计监审活动社会公开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2005年为民办8件实事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湖南省统计局关于8件实事考核指标全年数据评定认定的通知》,认真依法开展统计评估,并向社会公开统计过程,接受舆论监督;推行效能责任追究制度,一年来,省统计局监察室先后对有单位的责任事故进行专项监察,为省统计局挽回损失近15万多元,较好地发挥了纪检监察的保驾护航作用。

    第六,廉政文化建设有了良好的开端。表现在搭建了廉政建设网络宣传阵地,开展了对主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了统计业务经费的专项审计,借助新闻媒体对统计违法行为展开"亮剑"行动,出台了《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干部下基层工作和活动的暂行办法》,对省统干部的职务行为进行制度约束。通过上述行为,在全省统计系统形成了制度为本、廉洁为荣的良好氛围。

    二、当前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中共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既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也是指导和规范全省统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总体来说,这些年来,全省统计系统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方面,通过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严格有效的制度约束,科学全面的检查监督,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实事求是讲,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情况,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加重了。就当前的情况分析,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同志总担心,这些年来,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虽然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主要是唱功多,做功少,雨过地皮湿,以致不正之风纠而复生,屡禁不止;不少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为政清廉的期望值很大,呼声极高,但对领导干部能否立说立行底气不足;少数同志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而在小团体问题上灵活变通,对中央政策缺乏正确认识和全面理解,从而自乱阵脚,使讲纪律成为摆设;有些同志对目前党风现状缺乏科学的分析和科学的态度,仍用封闭陈旧的观点分析党风和复杂的社会现象,往往得出一些不正确的结论和看法。这种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势必造成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的无所作为或急于求成,因而客观上加大了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难度。

    二是对统计系统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同志认为,统计系统是清水衙门,无财无权无势,在统计部门抓廉政、反腐败是杞人忧天。的确,统计部门不是权力部门,但也决不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真空地带。统计部门如果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会给统计队伍造成巨大危害,而且还将对整个政府工作造成直接的损失。事实上,统计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域存在着较大的工作空间,一方面,统计部门在工作中既存在着制度不配套的问题,也存在着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另一方面,个别地方还存在着统计数据上的弄虚作假行为,这是一种典型的"统计腐败"现象。这种行为的存在,不仅助长了"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蔓延,而且扰乱了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严重影响了全省统计部门的形象和统计工作的声誉。如果我们看不到统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严重性,就做不好统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对统计系统反腐败工作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当前,统计指标与经济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统计机构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解决这两个"越来越突出",就需要我们把搞准统计数据、提高服务能力作为统计系统的第一要求来重视、来对待,这既是当前统计部门的工作重点,更是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通过加强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各级统计部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地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实际行动落实朱镕基、温家宝总理提出"不出假数,真实可信"的批示,铲除统计弄虚作假温床,还统计工作一方严肃科学的净土。只有这一点,才有统计服务水平的提高,才有统计发展能力的增强。

    四是不断创新发展的思想观念有待进一步端正。形势的发展,为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这份艰巨而神圣的工作任务,如果我们墨守成规,没有全新的思维,没有创新的举措,那么我们的工作将难以取得成绩。实事求是讲,绝大多数同志对此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但是少数同志还存在思想上的疑虑和偏见,认识不到位,直接导致工作难到位。有的同志只存改革带来实惠的心理,没有做好应对改革无法回避的艰险的思想准备,想自己的困难多,想国家的困难少。在统计改革发展过程中,各级领导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用全局的、长远的、发展的观点看待统计改革,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统计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坚定对统计发展的信念,把自己的历史使命与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结合起来,树立"统计兴衰,匹夫有责"的主体意识和历史责任感,带领干部在统计改革中生气勃勃地创造新的业绩。

    面对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的形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明确责任,勇于挑重担,在总体上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努力:

    第一要做改革发展的坚强后盾。随着统计改革的不断推进,必然会带来利益的调整和更加严格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引起矛盾、引发牢骚,更有可能导致打击、讽刺、挖苦改革者的事情发生。面对这种情况,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保护改革。纪检干部必须围绕各级党组确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通过学法懂法、科学执法,确保包括《统计法》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维护统计干部履行职责,支持统计干部行使职权,维护统计干部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充分行使职权,积极改革创新的干部遭受刁难、讽刺、打击、报复的,纪检干部必须义不容辞地伸张正义,扶正压邪,使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有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要突出抓好严肃党纪这个中心环节,高度重视查处党内违法违纪案件。当前,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松劲和畏难情绪,克服好人主义、自由主义。在纪检监察方面,要从过去坐堂办案向主动出击转变,深入细致清查违纪案件线索;要从过去一般性的督促向具体查办转变,确保查办案工作落到实处;要克服统计部门"清水衙门"、无案可查的思想,树立敢管敢抓、不怕得罪人、不怕穿小鞋、不怕打击报复的意志;要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把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实。

    第三要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每一个具体工作。统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统计改革的成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理直气壮地把协助各级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对待。其中,要特别注意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积极为党组当好参谋、出好主意;要特别注意围绕已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协助党组抓好相应的检查处理工作;要特别注意围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要特别注意围绕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好党章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四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做合格的纪检干部。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全省统计系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用改革统揽全局,既要尽力当好保卫党的肌体的健康护士,又要积极当好统计改革发展的有力斗士。在思维方式上,要注意改变封闭陈旧的观念,建立改革创新理念。要学会在改革和发展中,用改革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既不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也不把简单问题绝对化。在党风评估上,既要看支流又要看主流;既要看现象又要看本质;既要看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又要看深刻的社会背景。在端正统计系统党风行风中,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又不要忽视改革发展和制度建设问题。对党内不正之风,既不能熟视无睹,放任自流,又不应急于求成,消极悲观。在活动的方式上,要跳出狭隘的天地,着眼于改革创新的大舞台,不断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积极主动地支持改革,勇于投身到统计改革发展的潮流中去。只有这样,才能熟悉统计改革,理解统计改革,急改革之所急,想改革之所想,与改革者同呼吸、共命运。在工作方式上,既要克服党政不分,包揽过多的现象,集中力量管好党纪政纪,又要与统计执法部门、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互通情况,研究问题,协同作战,以确保违纪违法案件查处顺利进行。在业务水平提高上,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纪检监察专业知识,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2006年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

    2006年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省纪委第八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紧密联系统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廉政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组的各项决策和统计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要继续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做好以"清正廉洁,永葆先进"为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要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续推进统计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开展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要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要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不断营造统计系统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大力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肃信访处理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既要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注意关心和保护干部;要认真坚持信访排查制度,在排查的基础上,做好专项清理与专项调查工作;要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统计系统内部的统计违法案件,尤其是人财物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办案规律的研究,综合运用纪律、法律和组织的措施,充分提高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继续深入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协助各级党组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意见,推动机关反腐倡廉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继续深化财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理顺关系,提升招标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防止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客观真实地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统计数据,严格执行依法统计,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社会公信度。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班子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专兼职纪检监察员要充分发挥监督、协助作用,与一把手一道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与落实,确保全年全省统计系统无重大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五)以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头一年,为了认真完成好今年的纪检监察任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解决好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与各种违反党章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五种能力",实现思想观念、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的全面转变;要加强对统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反腐倡廉规律,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严格的约束机制,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是维护党的纪律、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在深入推进统计部门反腐倡廉进程中,要抓好"龙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抓紧"源头",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抓住"苗头",有效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统计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  黎新明同志在全省投资统计和技术改造工作调度会议上的讲话 (11-20)

 ◎  黎新明同志在2003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03-18)

 ◎  黎新明在上半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06-13)

 ◎  湖南省统计局助理巡视员黎新明在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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