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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机构职能设置
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和全省统计业务工作;
3.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保密、保卫、后勤和档案资料等有关管理工作;
4.管理局属财产;
5.承担局外事工作;
6.组织全省统计宣传工作。
● 政策法规处(加挂湖南省统计稽查办公室牌子)
1.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起草和修订我省统计法规、规章;
2.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3.指导监督全省统计部门复议案件和行政复议应诉有关工作;
4.依法管理全省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5.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研究、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
● 工业、交通统计处
1.组织实施全省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2.综合和整理提供交通、邮电统计数据;
3.组织、协调全省工业普查工作;
4.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5.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6.进行统计分析。
● 能源统计处
1、研究建立全省能源统计制度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统计标准;
2、组织开展全省能源统计调查,进行数据质量控制、检查和评估;
3、对全省节能降耗进度情况进行适时监测和评价;
4、负责全省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
5、指导有关部门及专业进行能源生产和消费调查;
6、组织指导全省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7、开展能源统计分析研究;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1.组织实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2.综合、整理地质勘探、测绘、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
3.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5.进行统计分析。
● 贸易外经统计处
1.组织实施全省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调查统计数据;
2.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
3.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4.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5.进行统计分析。
● 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
1.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劳动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2.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统计数据;
3.组织协调全省人口普查工作;
4.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5.组织指导全省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6.进行统计分析。
● 服务业统计调查处
1.归口管理、综合协调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
2.负责制定全省服务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省局其他业务处室服务业统计调查以外的服务业行业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全省服务业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等情况的统计资料;
4.负责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统计工作;
5.对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6.审核、认定评价考核各地区、各行业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综合统计资料;
7.指导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国民经济核算处
1.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2.承担全省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
3.编制经济循环帐户,开展要素市场及开发区统计,开展部门第三产业统计,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
● 统计设计管理处
1.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并拟定全省统计制度和方法的有关改革方案;
2.制订全省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
3.组织实施全省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
● 综合统计与经济研究室
1.对全省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
2.组织专题研究,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
3.承办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统计新闻发布会,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提要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4.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省综合性统计数据,指导全省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5.组织全省统计成果宣传工作。
● 财务基建处
1.统一管理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和国家拨款的基本建设投资工作;
2.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3.承担全省统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监督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局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及房改基金的管理;
5.组织、指导全省统计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 人事处
1.拟定全省统计系统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
2.管理省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国家、省属调查队的机构编制和干部;
3.负责局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的核算和管理;
4.办理协助地方管理市、州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6.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工作。
● 机关党委(含监察室、工会)
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2.负责抓好全局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党纪教育,查处各类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3.组织局机关工会的各项工作;
4.领导局团委、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5.负责全局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
6.负责局中心学习组学习的准备和服务工作。
● 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1.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做好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2.及时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做好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开展医保知识讲座,搞好厅局级离退休干部每年一次的体检;
4.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5.关心离退休人员,热心为离退休人员服务,帮助离退休人员解决家庭和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
● 湖南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
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 湖南省统计局教育中心
1.负责全省政府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省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
3.负责全省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的培训、考试、发证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经济学本科和会计与统计核算专科考试委托开考和助学工作,负责开放式会计学本科的招生和办学工作。
● 湖南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1.拟订全省统计科研计划和科研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本局及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科研工作;
3.承担统计科研课题,负责向国家统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进行统计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及管理工作;
4.承担全省统计科研成果的评审、选优、奖励工作,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国家和省级评奖;
5.拟订省统计学会章程,负责省统计学会日常工作,履行省统计学会秘书处的职责。
● 湖南省统计局计算中心
1.制订全省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
2.组织实施全省统计系统信息化工程;
3.负责进行全省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管理及网络安全监测;
4.负责省统计局网站建设和管理;
5.负责对省统计局系统的信息存储管理;
6.负责对省统计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管理。
● 湖南省统计局宣传中心、《中国信息报》社驻湖南记者站
1.负责湖南统计信息网、湖南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信息的采编、发布,以及系统网站的指导;
2.依托网站及媒体,向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统计资料和信息,宣传报道全省统计改革和建设各方面情况;
3.完成《中国信息报》社规定的采访、组稿、发行及其它各项任务;
4、承担全省统计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全省统计宣传工作;
5.组织指导各市州统计网站建设。
● 湖南省农村经济调查队
1.依法行使全省农业及农村统计的全面组织管理职能;负责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全面统计报表任务在省内各级政府部门的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地方农村抽样调查工作;负责协调省直各部门的农村统计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任务。
2.省农经队具体承担的农业及农村统计任务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的综合统计;主要农产品产量调查;农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中间消耗、农业增加值统计市州及非国家抽样调查县的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全省农村贫困监测、农村小康监测;县(市)社会经济情况(显卡)、乡镇基本情况(乡卡)和小城镇基本情况统计;农村社区基本情况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情况统计。
● 湖南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1.负责研究和提出全省人口、工业、农业、经济等普查的计划,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
2.负责全省人口、工业、农业、经济管理等普查的组织、宣传、协调工作,负责普查数据审核、评估,和对外发布工作;
3.负责基本单位日常统计工作,负责基本单位统计数据审核,及名录库资料管理和名录资料的对外提供。
● 湖南省统计局机关印刷厂
1.承担省统计局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和向省委、省政府汇报材料的印刷工作;
2.对大型调查活动的调查表式、资料进行汇编;
3.承办各类书刊的印刷;
4.对外承接印刷业务。
● 湖南省统计局民意调查中心
● 湖南省统计局国际统计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