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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湘统〔2008〕48号

 

[ 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8-08-27 08:54:20 ]

 

各市州、县市区统计局:

    为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贯彻落实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发挥服务业统计对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基础作用非常重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指出:要加快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政府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健全服务业信息发布制度。《通知》对服务业统计的范围、对象、内容、数据质量、评价、考核、部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各级统计局要充分认识服务业统计是国务院、省政府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服务业统计工作对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通知》精神,在明年年底前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细化和落实政府统计部门和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在服务业统计中的职责。建立服务业统计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行考核和奖惩,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二、逐步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要认真贯彻实施全省服务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确保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统一、对象全面、数据准确。各地在做好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全面调查的同时,可根据本地实际,适时开展对限额以下服务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统计调查。

    要积极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研究,逐步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在全省建立起政府服务业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相衔接,价值指标与实物指标相结合,满足政府宏观管理和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三、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

    建立健全服务业单位统计报告备案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便利渠道,使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服务业企业事业组织按照《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统计报告备案手续,接受统计调查。

    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全省经济普查的成果,建立起完整的服务业单位电子名录库。发挥服务业单位统计报告备案制度的作用,主动加强与机构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更新服务业单位名录库。

    四、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评估并规范其发布

    要根据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和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的要求,做好基层统计数据和汇总数据的审核、评估,依法严肃查处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维护服务业统计调查秩序,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市州、县市区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统计数据,须经上一级统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使用和公布。

    切实履行对服务业统计的管理职责。要按照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湖南省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对外使用和公布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审查认定办法》(湘统〔2008〕38号)等规定,做好对政府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拟对外公布和使用的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的审查认定。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审查认定,擅自对外公布和使用服务业综合统计数据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要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服务业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以专栏、新闻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可以公开的服务业统计数据、资料,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服务水平。

    五、建立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统计评价考核制度

    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评价地区、行业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评价考核体系,逐步开展对地区、行业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评价、考核、监测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服务业发展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评价考核服务业发展中使用的综合统计资料,必须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审核、签署并盖章的统计资料或者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政府统计部门要及时审核、提供考核评价服务业发展情况的综合统计数据。

    六、抓好服务业统计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

    市州、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通知》精神,设置服务业统计机构,配备服务业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纵向由省到乡镇(街道)、统计调查对象,横向由政府统计主管部门与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成的服务业统计网络。加强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服务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要按照国务院文件和《通知》规定,向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申请服务业统计工作经费,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必需的经费。

    七、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统计局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已经明确的规定要抓好落实,对需要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的要抓紧研究制定。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在今年底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统计局报告《通知》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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