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统计局制定并下发了《2008年服务业统计工作综合评比办法》,明确了评比结果不仅作为全市各区县(市)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比依据,还将纳入各区县(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办法》分为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四个部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工作、报表质量、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统计分析、基础工作和其他工作六个方面。
《办法》的出台,将对促进县市区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对推动省、市政府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措施的落实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供稿:长沙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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