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2008年度全省节能降耗考核统计工作评比办法》、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统计的监测、监督职能,切实开展节能降耗考核统计和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与评估认定工作,严防节能降耗考核统计和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为市委、市政府在节能降耗和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方面进行决策、奖惩提供重要依据。检查由市统计局副局长李新华带队,会同市环保局等单位,于7月15日至19日,依法开展县(市)区上半年能源统计数据和新型工业化考核指标统计数据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评估、修正县(市)区上半年节能降耗和新型工业化考核数据。
检查采取听取各县(市)区上半年完成考核指标情况汇报、核对各县(市)区报表数据(包括报表数量)与电子系统数据、抽查2家企业报表数据与数据来源(统计台帐)情况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县(市)区今年上半年工业产值、能耗统计数据来源情况(要求企业统计报表齐全、指标填写全面、统计员签字和企业盖章)、企业填报的今年上半年的工业产值、能耗等指标数据准确性情况、县(市)区统计管辖范围内的有关工业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等进行检查。
[供稿:湘潭市统计局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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