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省《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强调了这次调查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明确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科学调查,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能源科局在市交通局及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圆满完成了这次调查任务。
一、 领导重视,密切配合,调查工作进展顺利
局党组成员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会议特别强调了这次任务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仔细研究了调查步骤及应对措施。会议最后决定成立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调查领导小组:局长廖正满为总负责人,李新华副局长任组长,工交能源统计科科长张海斌任副组长,能源统计办公室成员及各调查员为组员。工交科科长张海斌与交通局计划基建科科长进行协商研究确定立即通知市港口航运管理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运输总公司的负责人及统计员召开了公路、水路运输能源消费调查会议,会议确定除了各单位出一名调查员外,其于调查员要有由各单位分布在各县市区的下属单位抽调基层统计员进行专门调查,特别强调一定要调查到物流、运输公司及企业的统计员或个体司机,切实要符合实际,不可虚报或随意填写。通过各主管运输部门和调查员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最终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将合适样本全部筛选到位。各调查员采取到长途汽车站、物流公司、私营企业以及载货汽车小型聚集地亲自询问调查与电话调查个体司机相结合的方法,逐一对每个样本认真填写、仔细核实,决不允许出半点差错。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和支持下,全体调查员最终圆满完成了这次调查任务。
二、筛选样本,仔细认真,录入审核工作圆满完成
在这次调查中,各调查员的调查样本合计125个,经过能源办公室成员范小峰的仔细筛选、预先估测,最终选出具有普遍性的载货(载客)汽车能源消费样本102个、水路运输企业能源消费样本2个。在录入数据时,我严格按照省公路、水路调查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调查程序培训的步骤和要求仔细录入每一个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审核无误。经过多天紧张细致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合并以及报表的汇总与审核,再由能源科进行重点审核,最后呈报局领导审核通过,圆满完成了报表的录入审核工作。
三、数据质量高,分析效果好
据统计:湘潭市现有营业性运输车辆合计11408辆,其中载客汽车1175辆,载货汽车9873辆;其中汽油车1174辆,柴油车9874辆;载客汽车中有柴油车1175辆;载货汽车中有汽油车1174辆,有柴油车8699辆。随着湘潭市交通枢纽的日益发达,交通运输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尤其是四条高速公路的建成、四大桥的建成以及农村公路的通畅、通达工程加快了城市交通运输的发展,促进了湘潭市经济快速发展。数据分析结果显示:载客汽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23.92%,载货汽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76.08%;汽油车能源消耗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耗总量的12.42%,柴油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87.58%;这一数据分析结果在经过多次计算和认真核实后才得出的,基本反映了湘潭市2007年公路运输能源消费的实际情况。
据统计:湘潭市共有初具规模的水路运输企业有2个,其中自有船舶总数量为12艘,自有船舶总载重量为1.52万吨,挂靠船舶总数量为2艘,挂靠船舶总载重量为0.30万吨,柴油消费总量为1780.00吨,汽油消费总量为4.70吨,电力消费总量为2.80万千瓦时,煤炭消费总量为8.50吨。由于加大了对水路运输的投入,加快了港口码头建设的步伐,从而使我市港口已正式迈入全国内河大港行列。相应的是水路运输企业的能源消费也在逐渐增加。从统计资料显示来看,水路运输企业的各种能源消费经用折标煤系数换算后的总量为2604.04吨标煤,其中柴油消费总量为2593.64吨标煤,占水路运输企业消费总量的99.60%;汽油消费总量为6.92吨标煤,占水路运输企业消费总量的0.26%;电力消费总量为3.44吨标煤,占水路运输企业消费总量的0.13%。这一数据分析结果证明我市水路运输企业的能源消费主要以柴油消费为主,以其他各种能源消费为辅。
以上两个数据分析结果十分确切,基本反映了湘潭市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搞好湘潭市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和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湘潭局将继续与交通局以及各主管运输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搞好对各县(市、区)统计局相应的统计员的培训,真正做到一级要对一级负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我市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促进湘潭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湘潭市统计局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