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省《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统计报表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搞好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湘潭市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强调了这次调查任务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明确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科学调查,实事求是”的基本要求,在湘潭市交通局及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能源科牵头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圆满完成了这次调查任务。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从2008年2月27日开始到2008年3月12日结束,历时15天;参与的调查员共有12名;共调查2个物流公司,2个运输公司,2个私营企业, 2个水路运输企业;共调查载货汽车96辆,选出样本84个;共调查载客汽车27辆,选出样本18个;共调查个体司机44名。
二、数据分析
据调查,湘潭市现有营业性运输车辆11408辆,其中载客汽车1175辆,载货汽车9873辆;其中汽油车1174辆,柴油车9874辆。载客汽车全部为柴油车,载货汽车中有汽油车1174辆,有柴油车8699辆。根据数据采集与推算的两种方法对全市营业性运输车辆的能源消费进行数据分析,其分析结果显示两种方法推算出的载客汽车与载货汽车、汽油车与柴油车的能源消费比例基本一致。第一种方法其显示结果为:载客汽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23.92%,载货汽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76.08%;汽油车能源消耗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耗总量的12.42%,柴油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87.58%;第二种方法其显示结果为:载客汽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23.53%,载货汽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76.47%;汽油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13.32%,柴油车能源消费量占公路运输能源消费总量的86.66%。随着我市交通枢纽的日益发达,湘潭市的交通运输能力也不断的提升。尤其是四条高速公路的建成、四大桥的建成以及农村公路的通畅、通达工程加快了城市交通运输的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由于湘潭市是以工业发展为主的开放城市,交通运输能源消费也日益增大。因为汽油消费成本比柴油高,而且汽油车动力比柴油车小,所以载客(货)汽车绝大多数都使用了柴油。这样既节省了能源,又加快了交通运输的发展。
据市港口航运管理处提供的水路运输企业的报表显示:湘潭市共有初具规模的水路运输企业2个,其中自有船舶总数量为12艘,总载重量为1.52万吨,挂靠船舶总数量为2艘,总载重量为0.30万吨,柴油消费总量为1780吨,汽油消费总量为4.70吨,电力消费总量为2.80万千瓦时,煤炭消费总量为8.50吨。各种能源消费经用折标煤系数换算后的总量为2604.04吨标煤,其中柴油消费总量为2593.64吨标煤,占水路运输企业消费总量的99.60%;汽油消费总量为6.92吨标煤,占水路运输企业消费总量的0.26%;电力消费总量为3.44吨标煤,占水路运输企业消费总量的0.13%。由于加大了对水路运输的投入,加快了港口码头建设的步伐,从而使湘潭市港口已正式迈入全国内河大港行列。相应的是水路运输企业的能源消费也在逐渐增加,他们以柴油消费为主,主要用于企业从事运输活动,而用于生活的能源消费比重极小。这与我市的工业快速发展是极其适应的。湘潭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河道改造的力度,提高水路运输能力,为促进湘潭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开展全市公路、水路运输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基本了解和掌握了全市的公路、水路运输能源消费的情况,为今后进一步搞好全市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促进湘潭市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和建立能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由于这次公路、水路运输和港口能源消费调查任务重、时间紧、困难大,难免在调查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极少数营业性运输车在隐蔽营运或者已经报废而没有在市运输管理处进行登记,导致市交通局的报表总数还不太精确。而且,湘潭市的水路运输企业还没有正式的统计员,增加了调查的难度,减缓了调查的进程。建议省局与省交通厅协商,下达正式文件督促各市(州)交通局、交警支队以及所属单位,及时准确掌握好交通运输业的静态和动态情况,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市局与交通局以及各主管运输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进一步搞好对各县(市)区统计局相关统计员的培训工作,真正做到级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我市交通运输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促进湘潭市经济又好又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湘潭市统计局范小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