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统计局:
为进一步搞准核实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确保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结果真实可信,并为完善2008年考核指标体系做准备,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办发〔2007〕2号)、《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通知》(湘统〔2007〕22号)和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经研究,定于2008年1月21—31日对各市州进行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督查调研。现将督查调研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对市州统计局督查调研的主要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是否牵头负责本地区考核数据统计和评估认定工作,是否成立考核统计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是否配备专职人员和安排必要经费。
2.统计基础情况。是否制定考核统计报表制度,是否规范数据报送流程、数据评估认定办法,是否开展考核统计业务培训,是否加强考核数据采集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是否建立完整规范的统计台帐档案。
3.数据质量情况。考核指标相关专业的基层报表是否真实健全,分县市区考核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合理,园区规模工业企业清理工作是否准确到位,考核统计数据是否有漏报、错报、虚报、瞒报现象,是否有人为干扰考核统计数据的现象。
4.统计服务情况。是否按季度通报本地区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指标数据情况,是否及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报送考核数据、工作动态和统计信息,是否充分运用考核统计数据开展决策咨询服务。
5.建议意见情况。包括如何进一步修订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奖励办法的建议意见,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考核统计工作的建议意见,如何科学简便地收集、上报、评估、认定考核统计数据等等。
(二)对市直有关部门督查调研的主要内容
1.部门考核统计制度或者考核指标数据采集办法建立健全情况。
2.收集上报的基层考核指标统计报表或其他原始报表情况。
3.对基层上报的考核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评估认定情况。
4.对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统计工作的建议意见情况。
二、督查调研的组织安排
督查调研工作由省统计局局领导带队,省直有关单位、省统计局有关处室派员参加,分7个督查调研小组进行。每个督查调研小组负责督查调研2个市州的情况,在每个市州的督查调研时间为2—3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督查调研的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统计局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督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整理好制度性文件、基层原始报表和台帐等相关资料,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督查调研小组采取实地走访、现场抽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工作。
(三)要求在每个市州实地抽查3—5个重点企业和项目(包括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报表情况,实地调查1个省级及以上园区统计情况(重点调查园区规模工业企业清理情况),现场检查1—2个县市区的基层报表情况,召开1次座谈会听取市州工作汇报和建议意见,交换督查整改意见。
(四)督查调研结束后,各督查调研小组将督查调研的情况形成综合材料,省统计局将专题组织听取督查调研的情况汇报。
(五)督查调研小组在督查调研期间应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