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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切实做好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统计局         2008-06-18 15:47:40

 

    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办发〔2007〕2号)和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经协调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认识

    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是省委、省政府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考核有关的数据统计和评估认定工作事关重大,特别是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对党委政府负责、对考核对象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二、大力加强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协作

    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包括市州、县市区和规模工业企业三个层次,时间要求紧,操作难度大。省直责任部门之间、市州有关部门之间、省直与市直部门之间要紧密协作、加强联系,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三、切实保证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质量

    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数据质量备受关注、责任重大。要重点从五个方面抓好年度考核数据质量。一是责任要明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本部门数据质量监管责任。二是口径要一致。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划分工业与非工业,严格使用同一口径、范围进行统计,确保年度之间、地区之间数据的可比性。三是数据要衔接。加强市州汇总数与全省数、县市区汇总数与市州数、上年数与本年数、考核指标数与其它社会经济指标数的衔接,防止年度考核数据出现异常波动。尤其是各市州统计、国税、地税、环保、国土等部门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衔接,县市区考核数据综合上报前,必须先经省直相关部门和省统计局有关专业处室评估认定。四是资料要齐全。收集保存原始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确保年度考核数据质量有据可查。五是纪律要严肃。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严肃处理在考核数据上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

    四、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的几点具体要求

    1.根据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所有年度考核指标数据的报送时间由“2008年3月10日前”调整为“2008年元月31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介质和纸介质,年度考核统计报表必须有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2.认真按照《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通知》(湘统〔2007〕22号)下发的统计报表制度填报年度考核统计数据,其中,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在报送分市州考核指标数据时,需报送“全省”数据。

    3.严格按照国家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统计填报和评估认定分县市区的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数据。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通知 (05-23)

 ◎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督查调研的通知 (12-28)

 ◎  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成立湖南省统计局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04-04)

 ◎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04-01)

 ◎  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开展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通知 (03-28)

088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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