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加速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根据《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湘办发〔2007〕2号)、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修订〈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湘推新工〔2008〕01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数据统计和评估认定工作,是为各级领导提供新型工业化决策参考依据的需要,也是省委、省政府顺利实施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的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任务
按照《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省统计局制定了《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2008年定期报表和年度报表),对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省统计局:负责填报“工业及信息产业增加值统计表”、“规模工业主要指标统计表”、“工业能耗主要指标统计表”、“科技创新情况统计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规模工业企业主要指标统计表”、“企业能耗主要指标统计表”,并负责审核认定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州统计局报送的其他考核指标数据。
省国税局:负责报送工业企业实缴国税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企业实缴国税情况统计表”、“县市区工业实缴国税情况统计表”、“企业实缴国税情况统计表”,并审核县市区相关数据,指导下级国税部门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省地税局:负责报送工业企业实缴地税总额及其增长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企业实缴地税情况统计表”、“县市区工业实缴地税情况统计表”、“企业实缴地税情况统计表”,并审核县市区相关数据,指导下级地税部门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报送工业用地面积、新投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达标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土地利用情况统计表”。
省环保局:负责报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其削减率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情况统计表”、“县市区工业环境保护情况统计表”、“企业环境保护情况统计表”,并审核县市区相关数据,指导下级环保部门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
省科技厅:负责报送科研院所研发(R&D)经费支出指标数据,填报“科研院所研发(R&D)情况统计表”。
省教育厅:负责报送高等院校研发(R&D)经费支出指标数据,填报“高等院校研发(R&D)情况统计表”。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报送工矿企业专利授权量等指标数据,填报“工业企业专利授权情况统计表”。
省商务厅:负责报送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及其增长率指标数据,填报“工业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统计表”。
省经济技术协作办:负责报送工业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及其增长率指标数据,填报“工业实际利用境内省外资金情况统计表”。
市州统计局:负责牵头会同市州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填报“县市区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综合表”。
三、切实提高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质量
新型工业化考核备受关注、责任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对党委政府负责、对考核对象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狠抓考核数据质量。一是健全统计制度。各级统计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的新内容、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本地本部门的统计制度、数据收集流程和审核办法,特别要严格按照国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划分工业与非工业,严格使用同一口径、范围进行统计,确保季度之间、年度之间、地区之间数据的可比性。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各级统计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使基层统计人员准确把握每个指标的含义,从源头上提高考核数据质量。三是严格审核评估。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考核数据采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评估,重点加强市州汇总数与全省数、县市区汇总数与市州数、上年数与本年数、考核指标数与其它经济社会指标数的逻辑审核,防止考核数据出现异常波动。四是完善统计台帐。要收集保存原始资料,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确保考核数据质量有据可查。
四、积极加强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组织协调
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省统计局成立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核算、能源、投资、人口社科、贸外、服务业、法规、设管、工交等处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工交处具体负责。各市州统计局、省直有关单位也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密切联系协调。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市州、县市区上报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工作,按时按质收集提供季度和年度考核数据。各市州统计局、省统计局各专业处室要积极主动地为市州和对口的省直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协助做好报表制度设计、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评估认定等工作,共同做好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三是要运用好考核成果。重视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的运用,大力开展统计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积极提供决策参考资料,促进全省新型工业化又好又快发展。四是要严格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工业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地填报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省统计局将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对各地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进行检查评估,严肃查处在考核数据上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行为。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数据依法由省统计局最终审核认定,其他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发布。
附件:湖南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报表制度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