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从广义上是指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从狭义上说是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也就是说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腐败是伴随着权力的诞生而产生的,它是权力的衍生物,与权力与生俱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成就显著,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腐败现象也在不断蔓延,严重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引起了老百姓的极大不满。要想有效地遏制腐败,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腐败是从权力者思想腐败开始的。腐败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堕落,克服腐败现象必须狠抓思想教育。这是从内因入手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从主观因素上根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当前,尤其要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源头预防腐败,要从以下方面加强:
(1)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省纪委第二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领导作用,不断提高发展和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努力成为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坚强领导核心。
(2)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政治信仰和理论修养,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以此影响带动机关作风建设,用正气压倒邪气,使共产党员经受住金钱、物质、灯红酒绿等不良社会风气的考验,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反腐长堤。
(3)加强道德建设,提高权力主体职业道德水平。国家的一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主体只是代行权力职能,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因此,要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理想,并把它奉为职业活动的行动指南;要磨炼职业道德意志,用马列主义武装头脑,辨别善恶,分清美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养成职业道德习惯,把道德规范变成自己高度自觉的要求,使自身权力的行使完全符合社会的要求。
(4)加强法制观念,使权力的运行法制化。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而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是领导者以言代法。要通过主观世界的改造,消除权力者主观腐败动机,矫正“不满足”、“攀比”、“侥幸”三个心理倾向,构筑权力主体对腐败行为“不愿为”的坚强堡垒。
二、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一是要把反腐败斗争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借助于国家的强制力,使之具有更大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二是要随着形势发展及时制订行为规范,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行为准则和办事原则。尤其要发挥党内法规较之国家法律更加及时、灵活、针对性强的优势,把国家法律不便做出规定的问题及时从党内法规的角度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这样做,既有利于监督约束党员干部行为,也有利于保护党员干部。
依法办事是靠法制反腐败的基础环节。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如果不依法办事,就容易违背人民意志,产生腐败问题。这就要求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公务活动中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随着依法治国及“法制江苏”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逐步法定化,依法行政越来越成为政府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准则和要求。因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廉政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要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法规制度的实施。现在有些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并不是没有这方面的法规制度,而是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使这些法规制度成了一纸空文。要依靠法制反腐败,就必须保证各项法规、制度得到认真的贯彻执行。
三、依法治理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大应逐步建立并完善修改、监督宪法制度;检查监督法律实施情况制度;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制度;审查和批准政府计划、预算制度;受理申诉、控告、检举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特定问题调查制度;罢免和撤职等八个具体监督制度,以约束权力、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这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加强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部门、重要岗位、重要领域和滥用权力的有效监督。
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速建立电子政务系统
政务公开是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有效手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有力保障,是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措施。政务公开能有效的提高党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其目的是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人民群众的监督才是最广泛、最有效的监督。只有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了,社会才会稳定、和谐,民族才会强大,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事实求是的态度,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依托,加速建立电子政务系统。党政机关的政务应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上接受公众的监督。在这统一的平台上,只要是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不牵涉到国家秘密的都应在网上公布。通过网上对人、财、物、重要部门、重要领域、重要岗位、重大事项的监督才能更客观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在建立电子政务监控系统的同时,适时公布监控信息。比如,本单位的资金运行情况,特别是公款消费,每一财政年度进行一次公布,公款消费总额前三的单位和一次性消费金额排前三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纳入单位的政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单位的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对重要部门、重要领域的违纪违规现象也要敢于揭露、敢于曝光。在党的阳光照耀下,使腐败现象没有蔓延的土壤,腐败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要求,按照省纪委第二次全会的要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加强我局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株洲市统计局 宁鉴腾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