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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纪委、监察局,省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省直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
现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精神(湘办发电[2006]19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纪委
湖南省监察厅
2006年12月31日
附件:
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监察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局,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监察部各派驻监察局、监察专员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军委纪委: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国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矗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一律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禁止借元旦、春节之机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同时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三、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和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着力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解决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环境污染、企业改制、安全生产、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向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的活动。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集中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
各级党政机关要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财政和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党员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继续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上,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同志要把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生活。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重点看望纪检监察机关的特困干部职工,特别是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家属下岗失业的干部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等,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中共中央纪委 监 察 部 200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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