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2004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的函
国统纪监函[20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调队、城调队、企调队:
为了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确保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央纪委关于2004年工作安排意见和全国统计局长会议及全国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我们研究、提出了《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落实。
二OO四年四月十三日
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2004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为了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确保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央纪委关于2004年工作安排意见和全国统计局长会议及全国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活动
(一)把党风廉政教育当作经常性任务,常抓不懈。
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吴官正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增强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好两个"条例"的测试活动。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加强"六观"教育;加强"两个务必"的教育;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
要求各单位从二季度开始,每季度组织一次党纪政纪专题学习;年内组织收看四盘党风廉政教育电教片;年内开展一次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组织活动。
(二)积极推进党纪政纪教育手段的创新,组织好国家统计局所属调查队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一是与中央纪委、监察部办公系统连接,及时传达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文件和规章等。
二是加强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内部网建设,更新硬件,提升软件。依托信息网络,丰富宣传内容,加强相互交流。
三是注意发现和总结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总结推广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增强教育效果。
四是深入研究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途径。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一)加强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条例"进行。搞好新任职人员的廉政谈话。
(二)加强对预算资金、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切实落实好"收支两条线"规定,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内部采购招投标制度和程序,增加透明度。
(四)组织有关单位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推进统计部门依法行政。
(五)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编印有关廉政规定和违规处理意见。
三、完善制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
(一)根据"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修订国家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协调,搞好国家统计局司级干部述职述廉和廉政考核测评工作。
(二)做好对全国三支调查队正、副队长的述职述廉和廉政考核测评工作。对当年没有列入国家统计局考核对象的省(区、市)三支调查队正、副队长的考核,由当地统计局纪检查组负责代为考核,并将情况报国家统计局纪检监察局。
(三)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巡查办法》,规范巡查工作程序。按照国家统计局党组的要求,认真组织、协调好对十个省(区、市)统计工作的巡查。
(四)对国家统计局机关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有偿服务管理办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统计有偿服务的管理。
(五)加大对统计改革等重点领域的监督。
四、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一)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今年要继续抓好"三纠正两落实"工作。采取严厉措施,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坚决纠正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和在住房上的以权谋私问题,严肃查处违纪典型。继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有关规定,重点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及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违纪违法典型;继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职务问题、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三)认真贯彻不准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规定。严格执行不准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擅自组织调查的规定。
(四)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精简全国性会议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出国考察团组的通知》精神,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考察费等支出。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推进统计部门行风、政风建设
(一)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统计系统行风建设的核心,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求统计数据之真,务调查研究之实。
(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统计工作者牢固树立"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统计行业之风。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统计调查制度,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六、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严肃查处统计系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
(二)针对统计工作的特点,结合统计工作巡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着力查处统计部门自身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重点查处在统计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分析信访举报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选配好省(区、市)调查队专、兼职纪检监察员,整合局、队纪检监察力量,提高战斗力。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一是举办面向省(区、市)统计局、调查队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班。二是选派省(区、市)统计局、调查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等组织的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培训。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省(区、市)调查队纪检监察工作的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