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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发文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统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8-07 07:39:44]

 

    7月30日,郴州市委宣传部和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普查办、有关市直单位及各新闻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郴政发)[2008]3号)的精神,切实认真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次经济普查是郴州市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全面了解郴州市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郴州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郴州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对于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掌握经济情况、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普查机构的统一安排和布署,结合各地不同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要讲究实效,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结合地方特点,采取人们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通过宣传,要让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第二次经济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了解所有普查对象应该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利形成积极参与普查、密切配合普查、大力支持普查的良好氛围,为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任务奠定基础。
    
    《通知》明确提出了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根据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在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普查主要内容、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等;普查登记阶段及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围绕《第二次经济普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宣传,要通过宣传,让广大的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及时、准确地填报普查数据。这一阶段还要重点宣传各级政府对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支持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情况,特别要宣传普查工作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同时对违反《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行为进行曝光;而资料开发阶段的重点是对主要普查数据的解读。
    
    《通知》还明确了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市直各媒体及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不同阶段宣传内容的不同,按《通知》要求,认真完成任务。

[供稿 郴州市经普办]
[责编:袁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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