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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政府要求从八方面做好当前经济普查工作

 

[ 湖南省统计局 湖南统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07-25 11:41:51]

 

    近日,在娄底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会议上,娄底市统计局长邓焕章强调,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国家普查方案的统一进度要求落实到位,重点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市区和乡镇务必于7月底前完成政府的普查机构组建,加强对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有人办事。市政府已与各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各地各部门逐级抓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工作责任到人。

    二是抓紧落实经费,及时准备和下发普查物资。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抓紧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努力向基层倾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普查所需的大量物资,各级要合理分工,分级准备。基层所需的各种普查物资务必于今年11月中旬前发放到位。

    三是开展普查试点,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要在7月底至8月中旬采取市县区同步进行的办法开展经普的试点工作。普查试点要按照正式普查的全过程进行,认真做好机构建立、宣传动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单位清查、人员培训、数据申报登记、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通过综合试点,取得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摸底、普查登记、普查数据录入和处理及能源消耗普查等方面的经验,为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四是认真做好人员选聘、培训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特别注意选聘那些素质较好、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同志加入普查队伍。选定后要采取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方式,组织好培训。普查员经过培训后,由普查机构发证,持证上岗。在普查结束前,不得调动普查人员从事普查以外的工作。

    五是做好清查摸底,确保现场登记不重不漏。11月底前,要完成对所有普查对象的“地毯式”清查摸底,为明年的普查登记奠定基础。县级普查机构要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当地工商、编制、民政、税务等部门近两年的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资料,分小区进行全面的清查摸底,收集整理好本辖区的普查对象名录和有关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并据此分类造册,按普查小区指派普查人员。

    六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从现在开始,宣传工作就要逐步升温,到今年12月形成高潮。在内容上,突出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强调依法普查,如实登记。在对象上,主要面向企业、社区、个体经营户,让经济普查家喻户晓,让普查的意义深入人心。在形式上,力求做到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动员,让标语、横幅、文艺宣传等一齐上。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组织新闻单位曝光。

    七是强化质量意识,全程把好普查数据质量关。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块块有人包,条条有人管,关口有人把,把经济普查各个环节上的工作做细做好。要把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投入到第一线,严把质量关。要分级分阶段开展经济普查的绩效考核,及时通报,促进工作上水平。

    八是抓好资料整理,夯实普查基础。要按省经普办要求,开展普查基础资料整理和规范工作的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类普查对象规范统计基础工作,加强部门联动,把要求落到实处。督查所有普查对象加强计量和记录工作,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实行有效管理,认真核定和登记其中的统计指标数值,全面检查、清理和整理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明确工作流程,将责任落实到人。

[供稿:娄底市统计局]
[责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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