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永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经普办认真搞好基本单位清查摸底工作。
《通知》明确清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永州市单位总量,避免普查单位遗漏,确保普查单位的真实可信;范围是所有在永单位,包括:规模以上、限额以上和资质等级企业,个体经营户;方法是收集、运用工商、民政、编制、税务、质监、卫生、教育、司法等部门的普查单位名录资料,与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和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进行对比分析,采取“地毯式”的清查方法对辖区内所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此次清查不入户登记,只清查单位个数和单位经营性质。
《通知》要求各县区普查办集中精力和时间,对属区内所有普查单位逐个进行清查摸底。整个清查摸底工作在7月底以前结束,7月31号前将摸底情况上报市经普办。
[供稿;永州市经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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