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在益阳市政府召开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动员会议上,各区县(市)常务副区县(市)长代表本级政府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贺新递交了第二次经济普查目标管理责任书,从七个方面作出承诺。
一是强化普查政府行为。各区县(市)将把第二次经济普查列入本级政府2008-2010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做好部门协调与配合,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是组建强有力的普查机构。各区县(市)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组建各级普查机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配好、培训好与普查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满足各级普查办公室必需的办公条件,配备能适应普查数据处理要求的机器设备。
三是确保普查正常经费开支。各区县(市)将本着“节约开支,共同负担”的原则,把普查经费分年度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中,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并保证此次普查经费比第一次普查有明显增加。
四是做好普查宣传发动。各区县(市)将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各种形式,对经济普查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适时进行广泛宣传,并在2008年12月份掀起 宣传高潮,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普查对象都能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主动参与普查。
五是搞好经济普查清查摸底。各区县(市)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在11月底以前,负责做好所有普查对象“地毯式”的清查摸底,确保普查有证可查,有据可依,确保普查对象步重步漏。
六是狠抓普查数据质量。各区县(市)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普查办公室和基层普查单位的基础工作,确保所有普查对象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不拒报普查数据,杜绝人为干扰普查数据现象。做好事后质量抽查,保证普查数据准确及时上报,将差错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确保普查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七是做好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各区县(市)将充分运用普查成果,为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为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并按要求做好普查总结、评比、表彰、资料编辑出版工作,使普查工作画上圆满句号。
目标责任书明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有效。在责任期限内,各区县(市)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经济普查工作出了问题,将承担行政领导责任。
[供稿:益阳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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