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常德市统计局发出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对经济普查下阶段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做好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普查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好关于做好本辖区内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呈报当地政府,尽快尽早下发。
——成立高规格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以县市区主要领导为组长,成立高规格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迅速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普查组织机构。
——落实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好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拔付,确保到位。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给予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录入员、编码员等人员一定的补助费用。对于已经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县市区,争取早日拔付到位,还末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要尽快尽早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到位。
——编制好基本单位清查底册。召开工商、税务、民政、编办相关部门联系会议,依据2004年第一次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完善基本单位名录,整理好相关资料,编制好基本单位清查底册,为圆满完成基本单位清查奠定坚实基础。
——选调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召开乡镇综合统计负责人会议,按照第一次经济普查普查小区大致划分原则,确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原则上一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根据工作量的多少,繁华地段可配备1-3名普查员,一个普查指导员协调管理3个普查小区。
——制定经济普查抽调人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组建方案。
——拟定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方案,着手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供稿:常德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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