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常德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08]6号〉,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认真组织好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全面调查了解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产业组织、结构、技术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和节能减排统计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确定了此次经济普查调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涉及除农业以外19个国民经济门类,90个行业大类,378个行业中类和875个行业小类。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08年度。
《通知》指出,为了加强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次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要求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和协调好本辖区内经济普查工作。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好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通知》要求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常德市统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