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总结暨普查方案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着手研究修订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国务院经普办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一帆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说,这次试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四是探索方法,突出重点;五是宣传普查,营造氛围。
徐一帆指出,从这次试点情况看,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一是经济普查内容需要调整;二是相关部门的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是普查经费落实不完全到位;四是对普查人员培训不到位;五是数据处理程序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六是普查对象配合程度低。
徐一帆强调,经济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保证一次成功。要认真总结这次综合试点的经验和问题,进一步研究修订好普查方案,确保普查方案科学、可行。
会上,国务院经普办在认真听取试点地区汇报的基础上,提出了能源普查、个体户普查、数据处理程序、财务指标调整、单位清查、部门如何参与普查、普查员选调及培训等八项议题,供会议讨论。各位代表讨论热烈,高效,畅所欲言,积极出谋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设性意见。
会议由国务院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李强主持。李强在作会议总结时,对会议讨论的八项议题作了说明,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他指出,各级普查办公室目前的主要任务,除继续抓紧组建机构、落实经费、选调人员等常规工作外,一是要集中精力修订完善普查方案;二是要全面启动普查宣传工作;三要做好普查方案培训的准备;四是要做好基本单位清查准备;五是要开展对普查准备情况的督查。
承担国家经济普查试点任务的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人,部分省(区、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负责人以及普查方案设计人员,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各小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为了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圆满成功,2008年4―6月,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在浙江、吉林、福建、安徽和湖北5省(市)开展了经济普查综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