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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普试点看正式登记面临的困难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1 08:52:47

 

    如何将普查的目的和意图转变为所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自觉行动,如何取得广大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是每次普查无法回避的问题,事关普查的成败。通过农业普查试点,通过与基层干部和农户面对面接触,发现有三大不利因素,直接影响农业普查登记的正常开展,影响着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现归纳如下,以供参考。

    ——面对掩盖占用的耕地面积的意图束手无策

    按照农业普查的要求,只要耕地的性质和结构发生了改变,不管是合法占用还是非占用,不管是国家行为、集体行为还是个人行为,都要据实核减。在第一次农业普查的时候,能够核减已占用的耕地,对农户来说,是一件求之不得的好事,因为核减了耕地面积,就有可能核减农业税。现在不同了,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还按耕地面积多少,给予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因为涉及到农户的既得利益,都有怕因据实申报占用耕地面积,而核减粮食补贴的顾虑。当问到责任制后是否有占用耕地建房、修路、修渠道,是否将耕地改成了鱼塘、果园等,农户都是众口一词——没有,当组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议查时,都是极力遮掩,个别调查了解情况时,不是沉默不语、三缄其口,就是闪烁其辞、遮遮掩掩,个别正义感强的同志,欲言又止,怕得罪人,怕影响村民的利益。从试点村的情况来看,一个13个村民小组、400多户,1300多人的村,没有一个自觉申报减少耕地面积的户,而事实上并非如此,马路边矗立起座座新楼,田垅中散布着口口鱼塘,而这些地方,原来都是上好的良田,还有的正在良田中下基脚、筑基础、盖新房。

    ——面对增加耕地面积的诉求真假难辩

    纳入责任制承包面积和农业税计税面积的耕地是正大光明、公之于众的耕地,谁也隐瞒不了,但不在册的“黑田、黑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计划经济时期,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每到秋收季节,农民就得往粮站交公粮、完农业税。交公粮的数量最初是由生产队和生产大队自觉申报,由人民公社核定。过去生产大队书记思想都很好,一般都能如实申报,但也不少为了小集体的利益,而打小九九的,故意少报面积,这样“黑田”就产生了。后来,那些如实上报的感觉吃了亏、上了当,也极力寻找机会,隐瞒耕地面积。如农业学大寨期间,新开的水田就有很大一部分没有纳入到交公粮的范围。到了责任制承包,大部分在面积上做起了文章,有1亩2算1亩的,有1亩3算一亩的,大部分打了折,实打实算面积的很少。还有的为了逃避农业税,在定农业税基数时,也瞒报了一定数量的耕地。至于责任制后新开的荒地、水田,却完全排除在在册耕地面积之外。由于这些原因,耕地帐实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帐面上的面积普遍小于实有面积,特别是农业计税面积远远小于实有面积。过去,怕增加农业税,谁也不愿承认自己的耕地不实。随着“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不仅取消了农业税,还有了补贴,而补贴以农业税计税为依据计发,没有纳入计税面积自然就没有补贴。国家的钱不拿白不拿,按实有面积享受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的呼声越来越高,越来越迫切,只是苦于没有可靠的诉求渠道。很多政策敏感性强的农户、特别是基层干部,寄希望于农业普查,把耕地面积报实,按实领取补贴。如实申报是普查的要求,但是,面对五花八门、心态各异的诉求,容易让普查人员难辩真伪是非,进退两难,加上普查登记时间短,很难做到实事求是,影响普查登记数据质量。

    ——面对纷繁复杂的利益冲突措手不及

    在征收农业税的时候,农业税不仅是一种税赋,还承担着均衡负担、化解矛盾等多种职能。农村修建学校、公路、渠道、水库等公益设施,需要占用部分村组的耕地,在大集体时代,大多是采取梯度划转的方法进行调剂、给予补偿、均衡负担。可承包责任制后,耕地承包到了一家一户,梯度划转调剂的手段不再具有可行性,大部分都是采用增减农业税的方法给予调剂和补偿,即给占用耕地的村组减免农业税,再把减免的这部分农业税转嫁到受益而没有占用耕地的村组。而这种利益均衡机制因免征农业税而失衡,面对这种失衡,占用耕地的村组、农户是哑吧吃黄连——有苦难言,可现在,不仅没了农业税,还有了粮食补贴,而粮食补贴偏偏又是以农业税计税面积为依据,没有农业税就没有粮食补贴,这对占用耕地的村组和农户无异伤口上撒盐、火上浇油,引发了一系列新矛盾,农户对村组特别是对乡镇政府意见很大,甚至产生了难以调和的矛盾。试点村地处集镇,不仅修建学校、公路、水利设施占用了他们的大量的耕地,乡政府搞开发区也占用了他们不少耕地,有两个组因占用耕地,没有一分钱农业税,也就没有享受到一分钱的粮食补贴,农户怨声载道,扬言不解决粮食补贴就莫想搞农业普查,除非村干部闭门造车。

    同时,一些过去不起眼少有人问津的荒山、荒地,因有了退耕还林补助,也引发利益纷争。一些过去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林地,因竹木采伐、搬运成本高,没有经济效益,利用价值不高,大家都抱无所谓的态度,边界不清、权属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现在因修通了公路而身价倍增,引发权属矛盾。在普查登记时,心怕因普查登记而发生权属关系的确认或转移,要么隐瞒不报,要么设阻力和障碍,给普查登记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按照普查登记原则,农业用地是“谁经营、谁申报登记”,但农户和村组干部心怕因普查登记而发生权属关系的改变,如村居民小组的公田,一般是少数农户承包经营,或轮流耕种,按普查登记原则,06年属哪户耕种,就由哪户登记,而对这种登记方法,不仅没有耕种的农户不同意、不接受,村组干部也顾虑重重,心怕承担责任、惹火烧身。

    这些矛盾从理论上与普查登记无关,因为普查承诺:普查资料除供汇总用,调查的原始资料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农民是最看重实际和眼前利益的,患得患失是他们固有特点,如果没有让他们信服的说道,他们是说什么也不会改变固有观念,消除顾虑,主动配合普查的。

    以往普查,发挥村组干部的地缘优势,利用他们的声望和威信去说服、影响、带动农户,以取得农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是行之有效的好办法。但是,面对众多的利益矛盾,村组干部显得很无辜、很无奈,也顾虑重重,因为他们既是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又村组负责人,还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就是他们的顾虑消除了,依赖他们的力量,要说服维护既得利益、固执已见的众多农户,也无能为力,难以济世,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

    一是要注意搜集基础资料,让基础资料说话。如耕地占用,可以通过国土、城建、公路等部门搜集占用耕地面积方面的资料。确认“黑田”面积,可以查阅土地承包责任制以前小组承包方面的资料。有了真凭实据,不仅农户无话可说,基层干部也可以理由气壮,不怕日后惹麻烦,说不清道不明。

    二是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采取变通方法进行登记,消除农户的顾虑。如对有顾虑的公田,放在租入、包入、转入栏中登记,而不是放在承包集体耕地栏中登记。对于有权属争议的有林地,可以作为村委会或乡镇的产业活动单位登记。对没有享受粮食补贴面积的问题,可以在摸底时,设计“没有享受粮食补贴面积”等指标,体现普查的人文关怀,引起基层干部和农户的共鸣等,以取得农户和基层干部的配合。

    三是对一些敏感性指标,通过张榜公示的办法,增加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非在册的“黑田”、新开荒地、新开水田,对责任制后占用减少的耕地,进行张榜公布,通过农户的互相监督来搞准相关普查数据。

    四是加强普查指标设计目的、意图、作用及普查数据失真产生的危害方面的宣传,激发普查员、普查指导的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和大局意识,最大限度地把普查的目的、意图转化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实际行动。

 

[隆回县统计局 肖升初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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