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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统计学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决定,我就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的选举办法作如下说明:
一、理事选举办法
(一) 根据《湖南省统计学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关于"理事由各单位会员、各专业分会和有关方面协商选举产生"的规定,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由本会各单位会员、各专业统计分会按分配的名额与高等院校及有关方面协商后,共推荐候选人128名。名单已发给各位代表,请大家认真审议。
(二) 根据中国统计学会和我会的惯例,本次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实行等额选举,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应选名额为128名,实选128名。
(三) 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
(四) 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由代表在提出的其他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另选他人时,其候选人必须符合理事候选人的有关规定。
二、常务理事选举办法
(一) 湖南省统计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由本会各单位会员、各专业统计分会,按分配的名额,从当选的理事候选人中推荐产生,实行等额选举,应选46名,实选46名。所推荐候选人名单也已发给各位代表,请大家认真审议。
(二) 根据惯例,常务理事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三) 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
(四) 出席本次会议的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其候选人必须是第六届理事会当选理事。
(五) 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到会理事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在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以上选举办法如无不妥,请大家鼓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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