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统计要闻

 

张世平强调要采取五项措施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

 

[ 湖南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08-10-08 11:12:36 ]

 

    经济普查涉及面很宽,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现在已经进入单位清查阶段,距正式普查登记也只有2个多月的时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针对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认识上还没有完全到位,对经济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宣传动员还没有跟上,群众的知晓度不高,调查对象配合程度还不够高,普查经费落实不够理想的局面,在9月27日召开的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上,省统计局局长、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世平要求各地要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掀起普查宣传活动的高潮。
        
    一是要认真贯彻上级精神。经济普查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宣部和国务院经普办、省委宣传部和省经普办相继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文件,对宣传各阶段的任务做出了具体安排。今天,省委宣传部与省经普办专门联合召开宣传工作会议,省委宣传部领导亲自到会动员,安排部署宣传工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普查宣传工作的重视。各地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国家、省政府关于做好普查宣传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湘舟部长的讲话,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济普查是政府行为。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经普办统一领导。各市州、各部门、各新闻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工作步骤和组织方式。明确普查不同阶段的宣传重点和落实办法,将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宣传时点,努力营造浓厚的普查社会氛围。要结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统计法》,强调依法普查,从而赢得普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协作和沟通,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使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到全社会和每个普查对象。
    
    三是要突出宣传重点。对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要突出宣传经济普查是为本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而不单纯是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力求变“被动查”为“主动查”,变“要我查”为“我要查”。对有关部门,要强调是政府主导经济普查工作,而不是单一由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经费、物资等方面的必要保障,以及对单位名录等统计资料的及时提供。对广大普查对象,要着力宣传经济普查有利于社会和公众,有利于市场经济各类主体,而不是单纯为普查而普查。
   
     四是要形成宣传高潮。要根据普查工作的进度,在重要阶段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即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地点进行宣传,全省形成宣传合力,营造全省上下联动的舆论氛围。我们要求,在今后三、四个月时间里,要掀起两次大的宣传高潮。
    
    第一次宣传高潮,定在10月上中旬,主要目的是促进单位清查工作。包括下发《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被调查对象的一封信》、经普资料袋等宣传品,组织全省普查员宣唱经普之歌——《经普、光荣的使命》,在省经普办和省统计局办公室固定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开通经普宣传音乐彩铃,等等。省经普办还将与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制作、下发经济普查宣传片,在各级地方媒体播放。
   
     第二次宣传高潮,定在2008年12月15—2009年1月15日,目的是促进普查登记工作。11月底召开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座谈会,启动全省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12 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要在长沙市中心地带集中悬挂宣传横幅、气球,设立咨询台,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9年1月1日,省经普办、长沙市经普办在长沙开展“湖南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入户登记首日启动仪式”,组织普查工作人员宣誓,请省领导到普查现场看望慰问普查工作人员及普查对象,检查和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
    
    五是要确保宣传实效。要发挥地方文化长处,采取民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要配合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动员,让户外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等一齐上。如通过设立户外公益广告牌,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和路旗,设立宣传栏,启动宣传车、腰鼓队,发放各类宣传品,发送经普公益短信,开通经普宣传彩铃,组织全省普查员宣唱经普宣传歌曲——《经普、光荣的使命》,以及开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供稿:省经普办宣传联络组]

[责编:周碧红]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