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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要求从七个方面做好下半年经济普查工作

湖南省统计局         2008-06-16 09:49:28

 

    6月13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暨统计工作会议上,湖南省统计局局长张世平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国家普查方案的统一进度要求,各项准备工作在11月底全面落实到位,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要加快进度,最迟不晚于6月底成立各级普查机构,确保有人办事。有普查任务的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也要成立普查机构,负责本系统的普查工作。省政府已与各市州分管副市州长签订责任书,各地各部门要逐级抓紧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到人。

    二是抓紧落实经费,及时准备和下发普查物资。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抓紧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努力向基层倾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普查所需的大量物资,各级要合理分工,分级准备。基层所需的各种普查物资务必于今年11月中旬前发放到位。

    三是强化质量意识,全程把好普查数据质量关。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的岗位责任制,做到块块有人包,条条有人管,关口有人把,把经济普查各个环节上的工作做细做好。特别是针对经济普查涉及部门多,普查结果将需要多部门数据相互验证和联审的要求,从现在起,就要加强部门联系,提前衔接,对问题和隐患早发现,早解决。要把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投入到第一线,严把质量关。全省要分级分阶段开展经济普查的绩效考核,及时通报,促进工作上水平。
  
     四是扎实开展普查试点,逐级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经济普查涉及行业多、涵盖范围广、情况错综复杂,很多新兴行业没有现成的调查方法可供借鉴。试点抓得好,就可以为正式的普查探路子,摸经验,树样板,练队伍。省经普办将在7月份组织开展省级试点,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开展试点。试点情况要及时通报,试点经验要及时推广,以利于层层树立信心,取得经验,找到办法,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
    
    五是认真做好人员选聘,确保操作要领培训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特别注意选聘那些素质较好、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组织能力较强的同志加入普查队伍。选定后要采取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方式,组织好培训。对基层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最迟不得晚于今年12月中旬完成。同时,各级要加强现场巡回检查指导,积极开通网上答疑、电话热线,方便基层人员咨询。普查员经过培训后,由普查机构发证,持证上岗。在普查结束前,不得调动普查人员从事普查以外的工作。

    六是细致做好清查摸底,确保现场登记不重不漏。今年12月中旬前,要完成对所有普查对象的"地毯式"清查摸底,为明年的普查登记奠定基础。县级普查机构的任务最重,要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结合当地工商、编制、民政、税务等部门近两年的登记、变更、注销和年检资料,分小区进行全面的清查摸底,收集整理好本辖区的普查对象名录和有关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并据此分类造册,划分普查小区,指派普查人员。

    七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配合普查的良好氛围。从现在开始,宣传工作就要逐步升温,到今年12月形成高潮。在内容上,突出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强调依法普查,如实登记。在对象上,主要面向企业、社区、个体经营户,让经济普查家喻户晓,让普查的意义深入人心。在形式上,力求做到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要借助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动员,让标语、横幅、文艺宣传等一齐上。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资料等违反《统计法》的行为,要依法查处,组织新闻单位曝光。

[供稿: 普查中心 宣传中心]

[责编: 张 艳  袁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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