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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人事教育处、培训中心):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自2000年联合开办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试点以来,各地电大与统计局教育中心共同努力,在合作办学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进一步提高各类统计人员尤其是基层统计人员的文化素质,改善知识结构,培养满足我国统计改革发展需要的会计与统计核算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精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在总结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和"注册视听生"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试点的基础上,联合开办开放教育专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开放教育专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的必要性
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加速提高,将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参与全球经济的竞争,这对我国统计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加紧迫的任务。实现统计的现代化与国际化,重中之重就是要培养一大批适应统计改革与发展需要复合型统计人才,尤其是具体承担各项统计工作的基层统计人员。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和各省市统计局都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大力提高各类统计人员素质尤其是基层统计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学历层次,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现代远程教育的形式使所有统计部门工作人员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
二、合作办学的基本形式
办学过程中要继续坚持优势互补、保证质量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
1.关于实施性教学计划(见附件)。该专业方向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共同制定,并下达有关省级电大和统计局教育部门遵照执行。该专业方向的必修课程按照会计学专业要求,由中央电大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统一开设,执行统一教学计划,实行中央电大统一考试。
2.关于办学模式和教学点的设置。由于该专业方向主要是培养应用型统计专门人才,尤其是要培养一大批适应统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基层统计人才,各开办该专业方向的省(区)、市统计局要加强与当地电大的协商,在加强远程教育基本建设、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把该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推广到地(市)、县统计部门,在符合条件的地(市)县设立教学点。
3.关于招生规模。中央电大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根据参与试点的省市统计局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规模,单独下达招生计划。
三、具体分工
中央电大负责该专业方向试点的统筹规划,制定教学计划和专业必修课程的教学资源建设,负责必修课程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毕业证书的印制发放,指导、督促、协调各地电大统一实施本专业方向的实施性教学计划。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会同中央电大制定该专业方向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指导各地统计系统或试点单位按计划组织教学,与中央电大共同组织教学检查和评估,组织建设《企业经济学》、《经济信息概论》、《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市场分析与预测》、《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等五门专业方向必修课程的教学资源。
各省级地方电大负责该专业方向的学籍管理、考试组织及阅卷工作,积极支持当地统计局的各项工作,努力为基层统计人员的成长和培养创造条件。
省级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在尽快完善教学基本设施的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教学点,负责教学点的招生,按照开放教育的要求组织教学,加强项目的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实施性教学计划》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
二○○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专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实施性教学计划
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厅[1999]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科会计学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结合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方向特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是为全国统计人员尤其是基层统计人员更好地完善知识结构,为顺利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而设立。其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比较扎实的统计与会计理论基础,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统计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会计学、统计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会计与统计核算和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具有处理具体专业问题的能力。
3.熟悉我国有关会计法规、统计法规、会计制度,了解会计与统计惯例。
4.了解本专业方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撰写分析报告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课程设置
1.根据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按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设置。
2.根据会计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安排《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市场分析与预测》、《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经济信息概论》、《企业经济学》等五门专业方向必修课程。
3.为保证该专业方向培养目标的顺利实现,该专业方向的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统一开设,执行统一考试。
4.上列五门专业方向必修课程由中央电大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统一开设、统一制定教学计划。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负责课程的资源建设,供试点单位使用。
5.集中实践环节由中央电大和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根据专业方向的特点统一组织实施。集中实践环节不可免修。具体实施办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毕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意见》(教育函[2002]12号)执行。
三、有关教学教务管理
1.入学水平测试:该专业方向的入学水平测试,由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按照中央电大关于开放教育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2.课程学分替代:由于课程的要求、学分和内容基本一致,原"注册视听生"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课程《经济核算与财务会计》可以替代开放教育课程《中级财务会计》;《经济核算与财务管理》可以替代《财务管理》。其他有关课程的学会替代按照中央电大的有关规定办理。
3.考虑到会计与统计核算专业方向主要是培养应用型统计专门人才,尤其是培养一批适应我国统计改革发展需要的基层统计人才,因此,开办该专业方向的省(区)、市统计局要和当地电大加强协高,在加强远程教育基本条件建设、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把该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推广到地(市)、县统计部门。
4.各地电大和统计教育部门要根据该文件精神,加强协作。各地电大要在教学教务等方面指导并大力支持当地统计教育部门的工作,共同把开放教育大专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办好。
四、实施性教学计划进程表(附后)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管理学科 工商管理类统设专业专科会计学(会计 与统计核算方向)教学计划进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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