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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统计系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

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 统培院函字 [2001]05号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1 08:52:47   

 

各有关分院:

    根据中央电大有关文件精神,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2000-2001学年度期末考试定于2001年7月16日至18日进行。为做好本学期期末及今后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各分院必须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开放教育考试领导小组,对组考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各分院应严格按照当地电大的有关考试要求,主动做好开放教育考试工作;

    3.各分院应将开放教育考试的有关安排及时向当地电大和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主动争取当地电大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邀请当地电大巡视考场。

    4.在开放教育考点悬挂横幅,路口张贴指示标志,有条件的单位,可邀请新闻单位进行报道,以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开放教育的知名度。

    5.考场设置应严格按照中央电大文件要求,每个考场人数为30人(尾数考场除外),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cm以上。

    6.各分院应认真挑选并培训监考人员和各级工作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并遵守回避等制度。

    7.各分院要在期末考试前专门对考生进行一次考前教育,宣讲考生守则,严防违纪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违纪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
办  公  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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