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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的规定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5-21 08:52:47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条件

    1.能模范地遵守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学生守则,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良好的学习态度。

    2.能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选择有效的学习方法,合理地安排学习时间且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的出勤率在90%以上。

    3.能热心班集体的事务,尊敬老师,团结和帮助同学。

    4.能认真、按时完成并上交全部作业且各次作业成绩和期末考试总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

    (二)优秀班干部条件

    1.能模范地遵守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学生守则,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良好的学习态度。

    2.能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选择有效的学习方法,合理地安排学习霎时间且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的出勤率在95%以上。

    3.能热心班集体的事务,尊敬老师,团结和帮助同学。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起到老师和班主任的助手作用。

    5.能认真、按时完成并上交全部作业且各次作业成绩和期末考试总评成绩均在85分以上。

二、评选办法

    1. 优秀学生和优秀班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工作由各教学班负责组织。

    2. 评选中应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认真掌握条件,广泛听取意见。

    3.评选步骤为:召开学生总结评选会,提名并讨论投票,提出初评人选,班主任会同班委会进行审核并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送学院审批。

三、表彰奖励办法

    学院对审核通过的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将予以通报奖励,表彰奖励情况将记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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