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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湖南省统计局         2007-07-05 08:33:13

 

    统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上下级之间及统计机构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
    (2)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统计机构之间的关系;
    (3)统计调查者与统计调查对象之间的关系;
    (4)统计机构在提供统计信息、进行统计咨询、实行统计监督的过程中,与其他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及公民之间形成的协作、服务、监督关系。

 ◎  统计法的特点? (07-04)

 ◎  统计法的主要作用? (07-03)

 ◎  我省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01-12)

 ◎  我省统计"五五"普法的目标是什么? (01-11)

 ◎  统计"五五"普法的特点是什么? (01-10)

 ◎  如何“依法治统、以德兴统”? (01-09)

 ◎  统计系统为什么要坚持“依法治统、以德兴统”两手都要硬的原则? (01-08)

 ◎  “依法治统、以德兴统”其地位与作用是什么? (01-05)

 ◎  统计职业道德规范是什么? (01-04)

 ◎  统计法律责任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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