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尤其是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植和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各项政策,结合长沙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充分调动和发挥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1978-2007年全市农民收入增长了45.6倍,年均增长14.16%,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农民生活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迈进。2007年长沙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达5413元,比1978年增长37.66倍,年均增长13.43%。
一、农民收入增长历史变化情况
(一)1978-1986年——农民收入快速增长阶段
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集体经济为主的乡镇企业飞速发展,农民收入逐渐转为来自二、三产业的工资性收入为主,带动了农民收入总体水平的较快增长,198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83元,为1978年的3.4倍,年均增长16.53%。
(二)1987-1993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阶段
1987年,全国逐步开始对经济秩序、经济环境治理整顿,长沙市乡镇企业发展也受到了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民收入的来源。尽管当年农民收入增长14.9%,但由于物价涨幅过大,收入的增长主要被物价上涨所抵消,农民实际收入增长只有3.0%。随着治理整顿的深入,对乡镇企业由扶持到全面紧缩,税后还贷、利率跳高、税金减免范围缩小,开始起征预算调节基金,关、停、并、转了一批与大工业争原料、争能源、环境污染严重、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和产品销路不好的乡镇企业,农村的非农产业一度不景气,农民从非农产业获得的劳动报酬也随之减少。1993年,长沙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119元,1987-1993年平均增长12.75%,比1978-1986年期间慢3.78个百分点。
(三)1994-1997年——农民收入再次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召开,确定了全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理论,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长沙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给农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又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契机,大批的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这一时期的农村经济得到了全面发展,农民收入高速增长。1996年长沙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649元,比1993年增长1.36倍,年均增长24.04%。
(四)1998-2003年——农民收入再次处于徘徊阶段
1997-2003年,农民收入再次徘徊不前,6年间的增长率分别为4%、3.56%、5.33%、7.09%、7.58%、8.17%,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增长速度最低的阶段。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一是1997年大宗农产品价格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高,农产品价格调整空间逐步缩小,很难从农产品价格上增加收入。二是乡镇企业发展遇到瓶颈制约,在拓展自己发展空间,提高竞争力方面受到资金、技术、劳动力素质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三是农民从业主要以农业兼业为主,在农忙的时候务农,既从事农业也从事非农产业,这种打临工的模式使农民很难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整体收入水平提高受到了限制。1998-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5.94%。
(五)2004-2007年——农民收入进入平稳快速增长阶段
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植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长沙市紧紧抓住这个发展经济的机会,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实现了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2007年长沙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613元,比2003年增长76.6%,年均增长15.28%。2004 -2007年,长沙市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15.22%、13.74%、15.17%、16.98%。
2007年长沙市农民人均收入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排第6位,排在前五位的是杭州(9549元)、广州市(9546元)、南京市(8020元)、沈阳市(7080元)、成都市(6996元),在中部六个省会城市中位居第一位,但郑州与长沙市的差距越来越小。
二、农民收入结构的变化
改革之初,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一产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普及程度的提高,以及农民外出就业人员逐年增多,劳务经济已经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农民从一产业中得到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80年39.11%下降到2007年的27.52%,下降了11.59个百分点;而劳务经济收入比重达到48.5%,家庭经营非农产业收入比重达13.95%,以上两项收入占到纯收入的62.45%;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从无到有,2007年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达10%。农民纯收入中农业与非农业收入比例由1978年的39.11:60.89调整为2007年的27.52:72.48。
三、今年农民收入展望
今年长沙市遭遇50年一遇的冰雪灾害,给冬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也带来了发展机遇。今年农民增收的有利因素是:
1、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加。冰雪灾害后,基础设施需要修建,二、三产业需要补损,这些都给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了机会。物价上涨带来了工价上涨,预计今年农村劳务经济收入仍将保持20%以上的速度增长,增加农民收入650元左右。
2、大宗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今年以来,大宗农产品如生猪、鲜鱼、蔬菜、粮食等价格稳中有升,尤其是国际粮价一路攀升,带动了国内粮价上涨。1月以来,生猪价格一直稳定在每50公斤800元左右,比上年同期增长60%以上,蔬菜价格上涨26.8%、粮食价格上涨10%以上、鲜鱼价格上涨17.6%。预计农民人均一产业收入将增长10%以上,增加农民收入182元左右。
3、城市扩容促使农民增收。近年来,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农村路网建设的加快为农民增加了提供了条件,使农民租房收入和土地补偿收入增加。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储蓄增加,加之银行利率提高也将使农民收入增加,预计2008年财产性收入人均增加60元。
4、新农村建设加速农民增收。新农村建设将改变农村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为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和外出务工创造了条件。
5、工业园区带动家庭经营二、三产业发展。长沙市工业园区大多落户农村,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发展。2007年长沙市农民人均家庭经营非农产业收入922.89元,比上年增长8.68%。从2000年以来,长沙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预计2008年农民家庭经营非农产业收入1015元,比上年增加93元。
当前,农村自然灾害存在不确定性,畜牧业的发展受疫病影响因素很大,加之今年长沙市遭受了冰灾。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只要全市积极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今年长沙市农民增收的奋斗目标仍有望实现。
[长沙市统计局 熊应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