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单位在年报中麻痹大意,将单位242.5万元产值少写小数点,上报成为2425万元,这只是工作的差错,无任何人授意也无任何目的。区统计局认定该单位构成虚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法对该单位进行了处罚。为什么? 简析:统计法规定,虚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高于实际数据上报统计资料的行为。这种统计违法行为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当事人的行为必须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二是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虚报统计数据的故意或过失;三是必须有高于实际数据上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据此规定,判断是否构成虚报统计资料行为,在违法的主观方面并不是以有无主观上"故意"为要件,而是以有无主观"过错"为要件,包括主观"故意"或"过失"。该单位的行为在违法的主观方面是典型的过失,并符合构成虚报统计资料的三个特征。因此,区统计局认定该单位虚报统计资料,依法对其予以处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是正确。
|